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提高职工门诊费用的保障水平
来源:海峡之声 | 2022-01-20 19:45:27
海峡之声广播电台1月20日福州消息(记者 路飞)1月20日上午,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举行《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围绕如何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的有关情况做了介绍。
新闻发布会现场
会上,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步腾表示,为了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福建省此次《实施意见》就是按照国办文件精神,在福建全省普遍开展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的。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步腾
目前,福建省职工医保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住院(包括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个人账户主要用于门诊医疗费用支出。但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医疗需求的提高,个人账户管门诊的局限性逐步凸显,主要是保障功能不足,共济性不够,有病的不够用,没病的不能用,减轻门诊费用负担效果不明显。
对此,梁步腾表示,福建省各统筹区先后探索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提高职工门诊费用的保障水平。去年福建省医保局也在个人账户的使用上做了创新,拓展了个人账户使用功能,在福建全省范围内推广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此外,梁步腾还指出,从总体上看,福建全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余体量仍然较大,个人账户资金沉淀过多的现状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现有的门诊统筹保障水平也不够均衡,地区之间门诊待遇差别较大。
编辑: 杰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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